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0〕4号)精神,结合附件1中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农业企业名单,按照供需精准对接开展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须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已经为农户和乡村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优先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不限服务领域。本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的科技人员,将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
上一年度已为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再次选认,需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后,才能继续作为2020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鼓励台胞科技人员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鼓励个人科技特派员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服务同一单位,技术供给相似的科技人员,可整合成团队科技特派员。
鼓励台胞科技人员牵头组建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
团队科技特派员可申报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另行组织实施)。
二、选认程序
选认对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http://ktp.fj12396.com)注册》,并绑定“慧农信”微信公众号。服务多地的,需要在系统中工作经费申请加以明确经费拨至所在地。
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老师需指导服务对象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基层技术需求征集”并填报相关技术需求内容。网址:(http://yun.fjl2396.com/questionnaire/tecRequire)。选认期间,福建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每周公布一次技术需求情况表。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后,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交时间:7月29日-8月3日。
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选认对象审核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提交时间:8月4日-8月9日。
三、工作经费补助申请
(一)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对象可申请工作经费,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人。工作经费执行需参照《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财教〔2018〕37号)。
(二)此项补助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补助不重复。
(三)请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待审核认定后统一下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9年度已经被选认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需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后,才能继续作为2020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2.选认对象须与工作单位(闽江学院)、服务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并在申报时上传至系统。
若服务对象不单一、范围广等,可与工作单位(闽江学院)、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3.服务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不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4.《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须填写完整准确;
5.选认对象须主动在系统中上传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相关农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材料。
五、截止时间
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6月28日-7月24日(工作日8时-18时)。
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服务对象联系好,并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上“服务对象意见”栏加盖服务对象法人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并于7月19日(周日)前将《协议书》word电子档及扫描版(服务对象盖好法人单位公章)、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申报一览表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至330970962@qq.com,邮件统一重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姓名+协议书及一览表,科研处汇总后统一OA报学校用印。《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原件务必于7月21日(周二)上午报送科研处(申报一览表不用交纸质)。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科研处通知时间点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档、纸质版等,以免影响OA学校用印及报送主管部门。
联系人:科研处,陈逸斐,18810722435;卢琳娜,18359193198
有意申报者请先加入QQ群:闽院2020福建省科特派申报,群号码666797463,科研处老师将在群内为大家解答相关疑问。
附: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1.科特派人员注册时要求实名登记,登录账号为工作常用手机号码;
2.进入系统后首先完善个人信息,用户名(手机)、真实姓名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工作单位属地选择“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邮箱填写个人工作常用邮箱;
3. 带“*”号为必填项目;
4.选择左边栏目“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填写基本信息,科技特派员类型选择“省科技特派员”;
基本情况:按各栏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区域:主服务区域,必填项——福建省,XX市,XX市,XX乡(镇),选填项——XX村。主服务区域作为归属哪个县市审核的依据,须认真填写。其他按各栏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工作经费:申请金额选择“2万元”,拨付渠道选择“工作单位”,经费拨至单位名称选择“闽江学院”;
技术专长、参加时间和主要业绩,按实际情况完整表述个人的专业技能等情况,不可空白,350字以内;
个人照片,上传近期JPG格式身份证大头照;
附件,上传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证明材料,JPG格式或WORD格式。上传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JPG格式,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需加盖闽江学院法人单位公章,服务单位需加盖服务单位法人公章,需一式三份原件。单个附件不超过2M,附件不超过10个;
5.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支持360浏览器9.1以上版本(极速模式);
6.如遇到问题无法解决,请拨打技术热线:0591-87303257;
附: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填报说明:
1.工作单位:联系人,老师本人;联系电话,工作常用手机号码;红字部分删除后再填写;
2.服务对象:法人单位名称;
3.服务对象需求:受援单位提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等。红字部分删除后再填写;
4.科技特派员服务方式:根据受援单位需求,科技人员可提供的服务方式:专业技术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培养本土科技人才等。红字部分删除后再填写;
5.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开展的服务内容、预计成效等。红字部分删除后再填写;
6.三方协议书需使用电脑打印,字体格式、行间距请根据内容自行调整,请控制字数,打印后为单面A4纸;
7.三方协议中“科技特派员”签字处需本人手写,三方协议原件需签字盖章落款时间完整;
附件:
1.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2. 《行动方案》第一批农业企业名单(102家)
3.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个人科技特派员)
4.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团队科技特派员)
5. 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13日
附件:《行动方案》第一批农业企业名单(102家).docx附件: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申报一览表.xlsx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docx.docx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个人科技特派员).docx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团队科技特派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