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榕科〔2020〕159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福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方式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指标任务从被认定为当年度县区级科技特派员中择优推荐,经县(市)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报福州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选认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不受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已在当地为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对实际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选认标准,不拘一格选认科技特派员。受援二、三产业的原则上是直接服务于“三农“的经济实体。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推进当地优势产业或龙头企业发展为目标,建立技术服务团队。个人科技特派员均可牵头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团队可以由多学科或多单位人员组成,成员可吸纳非科技特派员参加。
三、工作经费补助申请
1.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均可申请工作经费。
2.申请补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人。
四、其它事项
1.市级科技特派员要在年度县区级科技特派员认定基础上,充分考虑职称、实际工作成效等因素,择优推荐。
2.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推荐认定两名以上台湾籍科技特派员。
3.原则上团队科技特派员受援单位是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市级以上美丽乡村、农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企业等。
5.申报团队科技特派员的老师,请于7月31日(周五)早上将“福州市科技特派员认定汇总表”(附件2)、“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表”(附件3,团队发起人及成员都需在备案表上写好个人信息)、“福州市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协议书”(附件4,所有团队成员都需在协议书上写好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附件3和附件4团队成员信息需确保一致)和相关附件材料(团队所有成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团队获得的与科特派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团队与服务对象已经开展的项目合作或成果证明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协议书、备案表一式三份,汇总表及附件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协议书、备案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于7月28日(周二)之前发送至1366375918@qq.com
联系人:科研处,卢琳娜18359193198,陈逸婓18810722435
有意申报者请先加入QQ群:闽院2020福州市科特派申报,群号码1139534799,科研处老师将在群内为大家解答相关疑问。
附件:1、福州市(县区)选认科技人员服务协议书
2、福州市科技特派员认定汇总表
3、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表
4、福州市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协议书
科研处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福州市(县区)选认科技人员服务协议书.docx附件2:福州市科技特派员认定汇总表.docx附件3: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表.docx附件4:福州市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