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根据各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 以上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并按照“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一)项目管理
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再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1.《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
3.佐证材料(需提供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每个项目1份)。
4.以上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并按照“二级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请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1366375918@qq.com,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联系人:卢琳娜,电话:0591-83761732。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3.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