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统计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福建省统计局拟开展2019年省级统计科研课题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课题申报。申报课题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国和省“两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福建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我省统计改革发展和2019年统计工作,围绕统计基础研究,面向全省各级统计局、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广泛征集。省统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从申报的课题中择优予以立项。
一、课题立项安排
2019年省级统计科研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13个,其中面向高校或科研机构立项7个课题,面向省、市、县(区)统计局立项6个课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申报条件
1.由高校或科研机构与省统计局有关处室或设区市统计局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联合研究单位的省、设区市统计局,需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4.研究方向需按照《2019年福建省级统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的重点课题研究方向。
(二)一般课题申报条件
1.可由高校或科研机构、各级统计局独立申报,鼓励高校或科研机构与各级统计部门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县级统计局可为科级);
3.研究方向优先参照《课题指南》,也可自定研究方向。
三、课题经费
1.立项的重点课题,每项安排课题经费5万元;
2.立项的一般课题中,由高校或科研机构独立研究(或与统计部门联合研究)的,每项安排课题经费2万元;由统计部门独立研究的,不安排经费;
3.课题经费于立项课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给研究单位。
四、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
2.省统计局计划于8月中下旬组织立项评审,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立项课题需于2019年11月30日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省统计局计划于12月上旬组织课题评审验收,验收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联系方式
申报课题需认真填写《2019年福建省级统计科研课题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于2019年8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2910102446@qq,纸质《申请表》一式7份于8月6日上午统一报送科研处。报福建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佳希联系电话:13720836869邮箱:29101024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