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教改立项暨推荐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见附件1)规定,结合学校教改实际,学校将组织2019年教改立项评审工作,并在学校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教改项目。
一、立项范围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双一流”建设、应用型高校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一)校级教改项目
围绕专业办学实际,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二)省级教改项目
一般教改项目。围绕“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重大教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三、立项要求
(一)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
(二)省级一般、重点教改项目要求见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2018年及之前省级、校级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
(三)所有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一般教改项目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三、立项数量
本科教育项目立项数量按照申报比例确定,校级A类项目占30%,B类项目占40%。在校级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项目6个(含重大项目2个)。
四、立项管理
1.校级一般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立项、管理、结题验收。省级教改项目由教育厅审核,立项项目名单由教育厅统一公布,项目申报由各项目主持人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申报,管理由学校配合教育厅完成。
2.所有项目立项期为2年,于2021年10月底结题,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
五、材料要求
请于5月24日前,将《闽江学院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10份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相关联系人。
本科教改项目联系人:张静;电话:83761115;地址:行政楼A101;邮箱:474015781@qq.com。研究生教改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请联系研究生处、创新创业学院。
请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其中个人申报材料以“申请者姓名+教改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材料以“学院名称+2019年教改立项”建立文件夹统一发送。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江学院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
闽江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教改立项暨推荐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