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做好2019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紧紧围绕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造幸福之城的重大实践开展研究;同时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和我市人文历史相关的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力争推出管用有效的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分类
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3类。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10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项目立项时分别拨付90%、85%、70%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项后拨付。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根据经费有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项目必须紧贴本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条目,原则上与课题指南一致。其中重大课题必须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造幸福之城”重大发展实践问题进行攻关研究。
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策研究)。
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要坚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学理阐释,着力推出体现理论功底、学术实力和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党政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申请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需具有科级以上职务。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申请项目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项目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截止2019年4月30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能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2019年度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
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其他受资助课题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项目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意见。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应在1年内完成,3个月内、6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著作类应在2年内完成,6个月内、12个月内、18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报经福州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每个课题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情况纳入项目信誉管理范围。
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及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可从福州社科网(http://www.fzskl.com)查询下载。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书》2份,匿名处理的《论证活页》6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2、电子材料:《(单位名称)2019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清单》,xls格式;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子文件夹,(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申请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doc格式)。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2910102446@qq.com。联系人:张佳希 联系电话:83761732 13720836869
科研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