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八、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五、各申请人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2018 年12月版的《申请书》和《活页》,不能使用往年的申报材料。《申请书》中的学校意见和省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统一填好,请勿更改。
十六、申报材料填写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的填写:
1.“封面”: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填写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能填写代码,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填写重点、一般、青年项目”等,应与表1“数据表”一致;申请书封面上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我处已填写“闽江学院”,请勿更改。
2.第二页中的“课题负责人(签章)”,课题负责人须亲自签名。
3.请认真阅读第三页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来填写第四页“数据表”,不能删除原表内容。
(1)关键词不得超过三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2)申请书数据表新增了身份证等信息栏,须认真填写,确保信息无误
(3)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填写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填写二级学科名称,数据表的有关代码请查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请填写准确。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一般情况学科分类与研究专长所填内容一致。工作单位:应写到闽江学院××学院二级单位。
(4)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请参照申报文件中的“第四条、第十一条”;注意“学位”的填写规范,如“硕士”或“博士”或“学士”;在读研究生的专业职称应填写“初级以下”,且学位应填写已获得的学位,不能填写“在读博士生”之类。
(5)预期成果:注意成果字数填写,预期成果字数单位是“千字”,成果字数不应太少。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建议填写一项预期成果。
(6)申请经费:按规定填写,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要注意单位是“万元”。
(7)计划完成时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研究时间统一从2019年7月1日算起。
4.第五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参照提纲逐条撰写,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第六页中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请按要求的提纲撰写,并注意表下方的“说明”要求。
6.“经费概算”:各栏经费开支科目,请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年度预算总和需等于总经费的额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20万元)。间接费费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写6万元(申请金额为20万元)。
7.“推荐人意见”(限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填写):须填写推荐意见,签名须手签。
8.《申请书》中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我处已统一填好,请各申请人不要更改。
(二)《活页》的填写注意事项: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如不得出现姓名、学校、项目课题编号等直接信息,不得出现福建等地域名称等间接信息。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5.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三)请各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表后的“填写说明”,排版清晰,不能跳页,不要随意删除表格中的要求内容,确保页面干净、整洁;注意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活页》中的文字,不要出现错字、漏字及句子不通顺等问题。
十七、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1.各学院须于2019月1月17日前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选题及设计论证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科研处配合各单位完成预评审工作,请各系院科研秘书将各学院专家评审情况及学院教师《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2910102446@qq.com邮箱。科研处将对申请人填报的《申请书》《活页》进行初步审查。各课题组须利用寒假时间,依据专家的具体修改意见,再次进行讨论、补充、完善,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2.各申请人须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邮箱2910102446@qq.com进行再次审核。科研处将相关审核情况直接反馈申报者。申报者提早发送邮件,科研处则提早予以审核反馈。
3.各申请人须于2019年2月24日前将科研处审核合格的电子版打印为纸质版。《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为8个A4版面。《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报送科研处,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文件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910102446@qq.com,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保证学校按时组织评审推荐,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为便于教师申报国家社科项目并及时了解申报动态,请未入qq群“2019年度国家社科申报”qq号“805283685”的老师尽快入群。联系人:张佳希 联系电话:83761732 13720836869
科研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