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历年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的催进通知
各有关平台负责人:
根据省市财政相关规定、学校财务处通知,对超过两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余额将全部上缴市财政。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9个省教育厅平台2017年开放课题经费,要求在2018年12月前全部完成支出,否则,逾期将全部收回并通报其执行率;
2、我校9个省教育厅平台2018年下达的40万资助经费,要求在2019年底全部完成支出,否则,逾期将收回并通报其执行率。
3、我校4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下达的50万建设经费,要求加快经费执行速度,否则,逾期将收回并通报其执行率。
请各相关平台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财政专项的执行进度情况反馈表电子版(见附件1、附件2),发送邮箱420727957@qq.com,谢谢。
联系人:范丽琴 联系电话:83760416
科研处
2018年6月28日
hour/teachingAndResearch/2018/7/20180628关于加快历年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的催进通知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