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56号),请各系院按照文件精神,通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学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人员须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5日,网上报名时申请任教学科须与试讲学科一致;免试讲人员申报学科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申请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必须选择学科最子项,不可出现大类或类,如“护理学类”,应改为“护理学”;本人简历必须写明何年何月进入学校任职,职务标明属于“教师”、“辅导员”或“医生”;师范类申报者(免试讲)必须以本科专业申报,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填写必须为本科毕业学校及专业,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上传电子照片请调整照片大小。
三、福州市第一医院为我校教师资格体检定点医院,请申报人员自行前往体检。
四、我校预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
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