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各系(院)、各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闽江学院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管理规定》(闽院办〔2014〕1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强调如下:
一、参加学校带班的处级领导干部要24小时在校,切实履行带班职责。总值班室值班岗位由学校机关正式人员值守,不得私自请其他无关人员顶岗。值班人员当班时间均应在总值班室,确保24小时在岗。
二、总值班室白班与晚班的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和下午16:40。交接班时,当班值班员应提前通知下一班值班员按时接班。若下一班值班员未按时接班,当班值班员应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处理,在下一班值班员未到达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如确实因故无法参加值班,须提前自行调整,并向党政办行政科报备。
三、总值班室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并做好有关记录。同时,值班人员应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知晓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应按程序向领导汇报,并按照指示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坚决杜绝重要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现象。
四、各部门、各系(院)在暑假期间要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做到在岗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学校将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全校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值班人员不及时到岗、脱岗、漏岗、值班电话不通以及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现象,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