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就闽江学院2012-2013学年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招聘公告如下(教授、或硕士学位副教授等,不受此招聘限制,可以随时应聘,欢迎随时应聘):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全面,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
3、应聘教学岗位及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卫生所岗位的人员须为高等教育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国外高校本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研究生阶段应为“985工程”高校毕业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或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非上述情况的,其专业所在院校应为研究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前10名(按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排名);应聘实验员岗位的人员,根据应用技术型岗位需要,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但须有四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已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5、应聘岗位详见闽江学院人事处《闽江学院2012-2013学需求计划》。
二、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mjxyrsc@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应聘岗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送个人求职简历。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起至12月25日止。求职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情况;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定书);
(3)应聘实验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四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
(4)属2013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12月2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以及本单位实际需求,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以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拟参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3:1,经学校同意开考的,则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拟参试人员),报学校人事处。2013年1月2日,学校对用人单位确定的拟参试人员进行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审查结果于1月4日前逐一通知参试人员。
三、考试
1、1月8日全天(8:30-16:30),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校本部人事处(大学城文贤路1号,乘41、48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提交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同时将相关证书原件提交送审。人事处审查应试人员材料并办理准考证。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9日上午进行。面试含应聘演说和专业水平考核(试讲、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9日下午至1月10日进行。
3、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学校按综合成绩高低,分不同岗位,以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相同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试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经学校同意,加试一场面试,参试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试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分岗位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16
2、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0591-83761523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