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对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支持力度,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2〕80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2012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入选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我市2012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填写《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从福州市公务员局网站(网址:http://gwy.fuzhou.gov.cn/)“下载中心”或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www.fzrcsc.com/)“下载中心”的“人才引进相关下载”中下载),报各园区、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公务员局。
(二)市公务员局对各园区、各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评,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报送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
(三)入选“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请报送福州市公务员局人才引进处、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联系人:兰浈、倪仲文
联系电话:0591-83211265、83336454(传真)
电子邮箱:fuzhoulcy@126.com
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23号楼一层
邮编:350001
福州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