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保卫处(通知)
(2012)闽院保10号
重申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
各处(部、室)、各系(院)、各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美化校园环境,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预评估,我校保卫处治安科从6月2日起至8日止,利用5天时间,集中整治未按规定、规范停放的所有车辆,包括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予以拖离,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请全体师生员工、冠居物业公司、上街物业公司等单位与部门,积极配合我处行动,管好自家人,停好自家车。各物业公司负责通知所属各楼楼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车辆停放,主动将车辆停放在设置的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车辆,确保校园内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自觉为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教
学工作的评估做贡献。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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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重申 规范停放秩序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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