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闽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闽江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江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本次预警学生对象为具有闽江学院学籍2019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预警条件
1.学业提醒:必修类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集中实践课,创新实践课,专业限选课,下同)未按培养方案修读进度获得学分。选修类课程(体育类课程,专业任选课,下同)累计有效学分未达培养方案要求:第四个学期结束后所修读体育类课程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第五学期结束后公共选修课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或选修课程归属未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第六个学期结束后专业限选课与专业任选课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一级预警:必修类课程累计未获得学分在10学分(含10学分)以内。
3.二级预警:必修类课程累计未获得学分超过10学分至25学分(含25学分)。
4.三级预警:必修类课程累计未获得学分超过25学分至35学分。
5.退学预警:必修类课程累计未获得学分达35学分(含35学分)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学业预警范围。
1.休学期间的学生;
2.合作项目交流期间的学生;
3.参军入伍服役期间的学生。
三、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通过学业预警与帮扶系统,统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拟定本学期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名单的复核和确认,并于10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
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帮扶计划,各学院帮扶导师要按照“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帮扶到位”的原则,全面有效地开展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于10月9日前将帮扶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教材与教学信息化科。
2.对于进入学业预警名单的学生,要下达预警通知书,进行警示谈话和开展学业帮扶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3.针对三级预警及退学预警的学生,需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和学业追赶计划,合理安排学生补(重)修课程,按计划实施帮扶,特别关注影响2023届毕业生按时毕业或学位获得的情形,必须采取个性化预警举措,加强对其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其提高学习质量。
4.各学院要告知学生关注自己学分修读情况,确保每位学生对自己的学业进程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需重修或补修课程的学生,学院要及时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按课表修读。
5.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调整,请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教材与教学信息化科备案。
联系电话:教务处教材与教学信息化科,83761879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
分送: 各单位,存档 |
闽江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