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级学院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闽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更好地对接地方产业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建立各学院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学院设置,委员由9人以上(单数)组成,一般包括校内专业领域专家、骨干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校外专业领域的行业企业专家、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用人单位、实践基地人员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其中校外委员比例不低于50%,以鼓励尽可能多地吸收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等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职责
委员会依据工作章程开展工作,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评价、咨询的专家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其主要职责应包括:
(一)开展新增专业申报论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等。
(二)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开展专业建设发展调研,指导专业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提出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三)积极探索专业建设与管理新模式,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要,全方位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四)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提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能力标准、毕业要求、课程设置与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以及专业质量评估。
(五)指导开展课程资源建设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研究,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建设与研究,及时引入生产、管理一线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
(六)为编制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提供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七)研究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探讨解决方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委员会委员、特别是校外委员的遴选与聘任工作。
(二)材料提交
1.各学院遴选委员会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确认委员会成员。4月25日将正式发文和《闽江学院***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一览表》(附件1)报教务处(教学楼1C415)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474015781@qq.com。
2.制定《**学院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5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楼1C415)审核备案。
联 系 人:张静 联系电话:83761251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闽江学院***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一览表
学院(公章) : 专业: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职务 | 学历 | 学位 | 工作单位 | 主要专业方向及社会兼职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注 |
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分送: 各二级学院 |
闽江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2年 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