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1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
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绩效考核要求,现需各教学单位确定、报送2021年各岗位职级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
请认真填写附件表格,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1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科(教学楼1C3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jujxk@163.com。
附件:闽江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闽江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
学院(公章):beat365
岗位职级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备注 |
基本教学 工作量 |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