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通知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了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本学期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开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专业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各相关学院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生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工作计划方案。
2.本学期各类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可正常开展,但活动地点不允许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选择地点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由各学院负责把关审核。本学期返校的学生一般不到福建省外地区实习。凡外出实习,各学院须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上学期因疫情未安排的实习,各相关专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本学期进行,实习工作的相关计划、数据等材料,要及时提交实践科备案。
3.实习师生应按照住宿点-实习点“两点一线”模式开展实习实践,路途中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条件差的场所。
4.实习期间师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各学院应实时掌握每一位实习师生的健康情况和专业实习实践情况。
5.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需按照要求,科学合理地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实习期间,学生要遵守《学生实习纪律守则》,并认真填写《闽江学院实习手册》,由学生所在学院做好审核、留存等工作;在实习工作完成后,各相关专业要及时认真总结。
6.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按上述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专业实习工作,并完成附件1-4实习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请于9月11日前将附件1、2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附件3需各类实习预算完成并统一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OA审批。附件4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备案。纸质文档报送行政楼B204,电子文档发送至358283235@qq.com,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3761170。
附件:1.XXXX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XX专业实习计划
汇总表
2.XX级XX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3.关于XX学院学生实习经费预算报告
4.XX学院XX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20年9月7日
(OA)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