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以及校纪委有关进一步加强在线教学督查工作要求,为了保证在线教学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在线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在线教学情况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方式: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2.督查内容:督查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和利用、任课教师是否按期按时开课、学生到课情况、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师生互动、辅导答疑、课程运行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等。
3.督查途径:以在线听课看课为主,加入教学班群,了解课程教学组织情况;同时包括师生即时反馈通信息处理,分别建立教师、学生问题即时反馈渠道(微信群、邮箱),即时解决在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等。
4.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加强统筹规划,成立在线教学工作保障团队,制定详细可行的在线教学督查方案,围绕督查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在线教学过程监控与指导,做好在线教学舆情监测,切实保障在线教学质量。
(2)各学院应提前摸清学生在线学习准备情况,对因网络不畅或没有网络等原因无法顺利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学院应制订个性化帮扶计划,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指导方案,采用发送学习资料或返校后补课等方式确保学生学习不掉队。
(3)各学院应指导教师提前上传教学资料,熟悉教学平台及相关软件使用,对于在线教学中可能出现的网络不畅等突发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保证正常开课。
(4)各学院应挖掘在线教学准备充分、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形式创新、课堂活动丰富活跃、互动交流积极及学生反应较好的课程及教师,形成图文材料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5)检查人员需加强课程授课纪律检查,对无故不按时开课、传播不恰当言论与信息以及出现其他违反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行为的课程,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各教学(开课)单位须保证每个教学班级群或课程群有1名管理人员加入,检查课程教学质量。管理人员包括中层干部、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
(7)各教学(开课)单位需每天将在线教学督查情况汇总,填报《闽江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在线教学督查情况汇总表》,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发送至630670731@qq.com。
(8)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前将在线教学督查方案发送至630670731@qq.com。
附件:《闽江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在线教学督查情况汇总表》(每日一报)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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