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闽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 (闽院教[2017]118号)和《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闽院教〔2018〕14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推荐范围: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推荐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成立由专家和教学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评审小组,一般为3—5人,设组长一人。
(2)在学生已经全部完成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全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从中遴选出水平较高、创新点突出的论文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3)对拟向学校推荐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必要的排序,请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写出2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并填写《闽江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可在毕业设计与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
3.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该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4%以内。
4.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全程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导过程中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求真、务实、探索、开拓的精神。
2.积极配合所在学院教研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3.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
4.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成绩为优秀,并被学院推荐为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海洋学院、经管学院推荐三名,其余每个学院推荐两名优秀指导教师。
6.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
1.闽江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文档一份 。
2.2019届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2)。
4.2019届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3)。
以上材料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交邮箱:30609127@qq.com。
教 务 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