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 ([2017]闽院教11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
1.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
2. 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各学院应开设有关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报告或课程,要认真落实《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的传达,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 做好选题工作。经管、文科类论文选题要结合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避免题目过大,内容宽泛的纯理论性课题。工程类专业毕业设计比例应不低于60%。各专业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项目或问题相关选题的比例。应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通过进行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科研项目、社会调查、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等社会实践来完成。
4. 鼓励各学院毕业设计改革,实行项目式毕业设计,大项目下分为子项目,采用团队合作方式完成,同一团队内的成员相互之间既有合作又有分工。鼓励各学院开展毕业设计作品展、汇报演出等。鼓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通过邀请企事业单位、同行院校专家现场参与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过程,鼓励组织低年级相关专业学生参与到作品展活动中,观摩学习、协助布置。开展毕业设计作品展、汇报演出的专业,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5. 2019届继续使用“毕设通”毕业设计与论文管理系统,所有工作流程按要求在系统里进行填报。
6.各学院应在2018年11月9日前提交工作计划。2019年6月2日(十四周)前完成所有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学院聘请行业、企业导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2. 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制定指导计划,每周至少一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3. 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
根据《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闽院教〔2013〕3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应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必须在答辩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申报工作
1.各学院成立由专家和教学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评审小组,一般为3—5人,设组长一人。在学生已经全部完成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全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从中遴选出水平较高、创新点突出的论文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2.对拟向学校推荐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必要的排序,请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写出2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并填写《闽江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2)。严格控制在该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4%以内。
五、存档和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1.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和管理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稿必须刻录成光盘保存。
2. 毕业设计(论文)上报材料都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交邮箱:30609127@qq.com。
附件1: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2:闽江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