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专业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含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制订2018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现要求各单位依据学校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组织有关专业认真编写2018级本科专业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基本指导思想。
2.实验教学大纲必须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服从本科生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注意相关课程的分工与衔接关系,既要考虑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又要避免课程间知识点的重复和遗漏。
3.实验教学大纲必须在明确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课时量,具体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技能,以此作为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4.注重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设,不断吸收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技术手段,深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并实现实验教学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编制要求
1.2018级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即实验学时非零)都要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2.大纲要包含本课程所有应开的实验项目。各专业实际开出的实验课必须符合教学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本课程应开实验学时数要满足本专业基本要求,并且符合教学计划和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要求。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验教学。
4.实验教学大纲必须按规范要求制订。制订的实验教学大纲既要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结合专业、实际富有特色。
5.实验教学大纲除了要体现本专业应开的实验项目基本情况外,还可体现选开的实验项目的基本情况(在保证了应开的实验项目个数及学时数的基础上,便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加开选做实验项目即限选、任选实验)。
6.根据《闽江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实施办法(修订)》((2017)闽院教128号)的要求,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的开设比例,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验。
三、其它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实验教学大纲内容进行审核。
2.各专业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应按格式要求(附件1)进行编制,使用统一封面(附件2)、编制目录、汇编成册(合订本)。目录须按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表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必修、限选、任选)等各类别和各门课程先后顺序编排。
3.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汇编成册的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电子文档发送至398322694@qq.com,以备检查。
附件: 1.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编写格式
2.封面格式
教务处(实验中心)
2018年10月11日